1、申报:个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个人行政审批事项→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初始注册),填写申请表,上传规定的附件资料,下载打印申请表之后上报数据。
2、受理:个人端系统直接上报就行,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受理并审核,请及时关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审核信息。
3、领证: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核通过之后,注册证书发放至企业注册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企业需要前往造价管理部门领取证书(领取证书前需要提供本人两寸照片至造价管理部门),详情需要咨询当地市级造价管理部门。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
(五)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从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六)受聘于拥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七)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要求为:
(一)取得执业资格。
(二)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或是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三)无不予注册情形。
一级造价工程师允许跨省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全国通用,申请人上交注册资料就能进行异地注册。
1、申请人在官网上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资料扫描件。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实行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根据提示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信息,自动生成申请表,打印并签字、加盖所在单位印章,上传相关资料扫描件。无需提供书面申请资料。
2、管理系统受理。
管理系统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网上申请资料即为受理。
3、审批完成,申请人查询审核状态及结果。
从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的资料提出审批意见,并在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从受理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延续注册、注销注册和遗失补办的一级造价工程师作出决定,申请人可在管理系统中查询审核状态以及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