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师考生申请成绩复核时,需要经过提交材料、信息上报、复核、结果反馈等流程。详细说明如下:
1、考生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2、各地区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上报人社部考试中心;
3、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
4、复查结果由各地区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一级造价师考试成绩核查有时间限制,一般为30天。依据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的规定,客观题成绩除零分、缺考、违纪外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成绩复查申请需在考试成绩公布以后30天内凭身份证原件或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地市的人事考试机构提交,逾期不再处理。
所以,有意向申请成绩核查的考生,必须及时关注当地成绩复核通知,了解有关事项,尽早完成复核。
一级造价师成绩复核范围包括主观题试卷和客观题试卷两个方面,不同题型的复核要求不同。具体说明如下:
(1)主观题试卷:试卷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对主观类型题判分标准掌握上的异议不属于核查范围;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没有考试成绩的;
(3)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