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从1月22日已正式开始,与此同时,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对2024年宝鸡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要求及所需材料作出了明确说明,一起来看看吧。
上述通知部分原文如下:
各县区卫健局、委直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2号)及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精神,现就我市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线上缴费三部分。
(一)网上报名
请通知辖区内考生在规定时限内(2024年1月22日零时至2月4日24时)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http://www.nmec.org.cn)考生服务端进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按照填报内容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真实有效。
2.考生在网报系统上传个人近期小二寸白底证件照时,应按照系统提示内容下载并运行“医考报名照片检测工具”,网报系统只接受经该工具检测通过且保存后的照片进行上传。
3.2023年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4年网上报名并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加2024年医学综合考试。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点请选择省直考点。
4.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报名只能使用有效的居民身份证进行申报。在网报系统本人身份一栏中选择“军人”身份,并填写相关的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官)证和军队学员证等证件号码。
(二)资格审核
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严格按《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等法律法规,对考生报考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地方考生继续开展线上资格审核工作,考生应上传审核所需材料原件照片,图片内容清晰可辨。
(1)2024年新报考考生按要求上传相应材料。
(2)2023年未通过考区、考点审核的考生按要求修改撤换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材料。
(3)2023年通过考区审核,但未通过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重新上传报名前试用期满一年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其余报名材料全部锁定。
2.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考点请选择“省直”,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勿上传报名材料,于2024年2月26日至3月1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74号西安医学院含光校区医学外语培训楼5楼办公室)
(1)请携带《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审核所需材料、及与报名相一致的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官)证或军队学员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进行资格审核。
(2)空军军医大学及附属医院现役军人考生审核事宜由学校及医院通知。
(3)未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审核。
3.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
(2)毕业证书。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位证书。
②2024年毕业的研究生,提供由所读院校出具的包含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位性质的证明。并在2024年8月9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还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
④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考生,提供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陕西省各地市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⑤毕业证书丢失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由毕业院校补办的教育部统一制式“毕业证明书”;中专学历提供省级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试用期考核证明。考生应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其中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考生提供《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证明当年有效。
①考核证明应由试用(实习)机构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2023年应届毕业生,先提交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的试用期考核证明,2024年2月至7月的试用期考核证明请于2024年8月9日前补交。
③2023年以前毕业的考生,提交报名前试用期满1年的试用期考核证明,即2023年2月至2024年1月。
(4)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生,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5)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6)医疗机构许可证。地方考生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如有信息变更,请将变更页同时上传。部队医院临聘考生,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服务许可证。
4.审核时间
各县区卫健局、委直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审核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7日。
宝鸡市医院管理局网上审核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5日。
(三)线上缴费
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卫办医发〔2020〕17号),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260元/人,由考区统一收取。陕西考区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费实行网上缴费。请考生及时关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考生服务端,考区复审通过即开通缴费功能。考生务必于2024年4月3日24时前完成缴费,对于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不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对于缴费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不予退费。
附件:
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docx
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docx
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docx
4、2024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宝鸡考点各县区咨询电话.docx
附件下载地址:http://wjw.baoji.gov.cn/art/2024/1/22/art_2259_1715139.html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