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考试没有取消,只是改为各省自行组织。属于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等级的最低级别-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员)。考试形式一般是闭卷机考形式,个别地区是纸笔作答,具体看各省安排。
考试内容
考试大纲包括第一章人力资源规划、第二章人员招聘与配置、第三章培训与开发、第四章绩效管理、第五章薪酬管理、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考试教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第四版教程。
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由各省自行安排,一般每年从3月开始。考试共分为两科,第一科为理论知识,包括选择题;第二科为专业技能,包括简答题、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
考试流程
1.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代理机构报名(考前两个月);
2. 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报名条件;
3. 审核通过后,交考试费用,缴齐费用后领取准考证(考前一周);
4.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场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组织安排(5月及11月第三个周末);
5. 考试结束后,三个月至四个月内通知考试结果并发放证书(一般在下次考前一个月,未通过一门者可以参加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