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是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等级的第一级别,属于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取得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后,工作满4年可以申报副高级职称。
考试科目
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共分为三科,分别是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
理论知识是必考科目,题型为选择题。主要测试考生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包括企业文化、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发展趋势、人力资源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
专业技能
专业技能是重要考核科目,题型包括计算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和方案设计等。主要测试考生在实际工作中应用人力资源管理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六部分。
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是综合考核科目,包括论文和论文答辩两部分。主要测试考生对人力资源管理实践问题的解决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涉及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六部分以及相关的基础知识。
考试内容
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内容包括企业人力资源规划、人员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六个章节。考试形式一般为闭卷机考,题型有选择题、简答题、计算题、综合分析题等。
考试流程
1.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代理机构报名;
2.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报名条件;
3. 审核通过后,交考试费用,领取准考证;
4. 参加各省考试,考场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组织安排;
5. 考试结束后,通知考试结果并发放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