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资格证是对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证书。根据相关规定,申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需要满足不同的条件。
四级/中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三级/高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
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一级/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工作满5年;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高级职称后,累计工作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