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知可知: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采用登记服务制度。水平证书持有者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分首次登记与再登记。首次登记的受理期限是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之后1年之内,登记有效期是3年。首次登记之后,之后每3年需要进行再登记。再登记的受理期限是上次登记有效期满之前3个月。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获得证书以后1年内,可携带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申请表,向户籍或工作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证书登记,登记有效期为3年。详细规定可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社会工作者证书登记材料一般包括以下这些:
1、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
4、持证人两寸证件照3张
5、再次登记的需要提供原登记证书原件
各地区证书登记需要的材料有所不同,请以当地证书登记材料要求为准
社会工作者电子证书申请加注前,请先检查证书信息。如果有疑问,请联系证书发放单位。证书信息检查没有错误后,点击“申请证书加注”按钮,进入到证书加注页面,选择使用场景、加注有效期,点击“提交加注申请”按钮,完成证书加注申请。加注申请提交后,系统将会在24小时之内完成证书加注,请耐心等待。
注意:每次申请加注最长有效期为90天,如果无特别需要,建议按照上限申请。目前支持的使用场景仅有“本人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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