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三个级别的考试都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总分的60%。社会工作者考试三个级别各科目试卷总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从2019年起,社会工作者考试在“三区三州”另外划定合格标准线。合格标准会低于固定60%的合格标准,通过地方线的报考人员可获得当地有效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社会工作者各等级考试的成绩有效期限不一致,具体如下:
1、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成绩有效期是1年,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考过2科,即可获得证书。
2、社会工作师(中级)成绩有效期是2年,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3科,即可获得证书。
3、高级社会工作师(高级)考试(1个科目)考到合格标准的人员考生,颁发高级社会工作师分数合格证明,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社会工作者考试个别地区是报名后不审核,可以直接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再进行现场审核。所需提供的资料与考前审核相同,只是时间放在了考试后。考生需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本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请考生勿要错过审核时间。
在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中若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会按有关规定给予其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处理。
考过社会工作者的人员,无论是选择现场领证还是邮寄领证,都应当提早准备好相关资料,通常领取社会工作者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3、考试合格成绩单。
具体的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