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潜江人事考试网转发了湖北民政厅文件,发布《关于202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通知介绍了2024年湖北社会工作者考试考试设置、报名条件、考务日程安排等内容,提醒湖北考生认真阅读通知内容。
《关于202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如下: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1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报名条件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根据《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5号)有关规定,使用单独划线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级别“社会工作师”)申报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只可在证书标注有效区域所在的省(区、市)报名参加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地人事考试院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市州人事考试院对此类报考情况要及时汇总并上报省人事考试院。
三、考区设置及报名要求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湖北省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202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在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省直设置考区。其中省直考区负责中央在鄂单位及省直单位考生。
省直报名点资格审核工作由省委社会工作部委托湖北省社会工作联合会负责,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报名点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地民政部门或人社部门负责。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他人代签承诺制报考告知书。报考人员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核查规定和要求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对逾期或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下半年考试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四、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3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五、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日9:00-4月16日20:00,大家可以预约本页面上方的免费短信提醒,选择省份,填入手机号,验证码即可预约成功,届时我们会短信通知您报名时间。
(二)网上注册核查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4月2日9:00-4月17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4月2日9:00-4月18日20:00
(四)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6月10日9:00-6月16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时间
2024年6月15日
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024年6月16日
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332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核定湖北省注册化工工程师等6项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9〕234号)规定,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科目61元/人·科;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2个科目61元/人·科、“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65元/人·科;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69元/人·科。
七、违纪违规处理
人事考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核查监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违纪人员信息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对严重、特别严重违纪的违纪考生将通报考生单位(社区、村),中国共产党党员考试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八、有关要求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与当地教育、公安、网信、经信、卫健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考试报名及组织实施安全、平稳、有序。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得指定任何培训,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有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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