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应试规则》,考生可以携带必需的文具以及非立式、非发音、无记忆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进入考场。但是不得携带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物品以外的其他物品进入考试座位,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和任何其他无线通讯、无线网络设备;任何具有文字、图像或者影音信息存储、采集、读取、播放、传输功能的电子产品;书刊、笔记、纸张。
考试如有计算题,可使用符合要求的自带的计算器,也可以调用考试机考试界面提供的计算器,使用考场提供的演算草稿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