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建议第一年先考三税:《税法(一)》、《税法(二)》和《涉税服务实务》,第二年再考《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
税务师三税的关系
《税法(I)》《税法(II)》是《涉税服务实务》的理论支撑,而《涉税服务实务》则是《税法(I)》《税法(II)》具体应用的体现。
在近三年的考试中,《涉税服务实务》的命题内容出自《税法(I)》《税法(II)》知识点分值达到43%-77%。
这样的“契合度”就促使着考生更愿意把这三门科目一起报考,形成税务师中的“三税”组合。
鉴于这样的知识互通,建议考生不要完成一科之后再开始新一科的学习。
税务师各科目考试内容及特点
1、《税法一》考查内容包含了税法原理以及我国实体税的九个税种及附加费用的基本政策,考生需具有一定的计算能力,学会运用所学知识计算应纳税额。
2、《税法二》和《税法一》考试内容一起构成了税法的基本原理和税收法规的最主要内容,内容涉及的范围广,考查的也更加细致,难度略高于《税法一》。
3、《涉税服务实务》涉及各类涉税服务业务,注重对考生实际业务操作的考查,综合性较强。
4、《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包含经济法相关的内容,考查内容包含行政法律制度、民商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以及诉讼法律制度。考查的难度不大但涉及面广,需要记忆的内容比较多。
5、《财务与会计》考查内容比较全面,主要讲些基础的财务管理知识和较为全面的会计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