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统计师是统计专业人员中的高级职称之一,分为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的名称分别为助理统计师、统计师、高级统计师和正高级统计师。各级别职称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具体如下:
- 正高级统计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
- 副高级统计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
- 中级统计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
- 初级统计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
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在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后,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主持或者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统计业务工作项目
- 设计1项国家级、省部级或者2项地市级综合性、常规性的统计调查方案;
- 组织实施1项国家级、2项省部级或者3项地市级较大规模的统计调查项目;或者在县级机构、企事业单位,组织实施5项国家、上级下达或者自行设计的统计调查项目;
- 组织编辑3本(年)全国、全行业(部门)、省级统计资料,或者4本(年)地市级统计资料;或者5本(年)县级、企事业单位统计资料;
- 完成1项国家级、省部级或者2项地市级科研课题研究项目。
2. 主持或者作为主要参加者,取得统计工作业绩成果
- 在本单位、本专业工作期间,2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三等以上奖项,或者3次获得地市级二等以上奖项,或者4次获得行业主管部门的专项奖励;
- 设计的1项统计调查方案被国家级或者省部级主管部门采纳;或者设计的2项统计调查方案被地市级主管部门采纳;
- 编辑的统计资料2次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奖项;或者3次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奖项;
- 完成的科研课题研究成果或者撰写的统计分析报告,1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奖项,或者2次获得国家级或者省部级三等以上奖项;或者研究成果、政策建议3次被主管部门采纳,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 经两位以上高级统计师鉴定,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及应用价值的统计或者相近专业研究成果
- 在正式出版社出版了有统一书号(ISBN)的统计或者相近专业著作(译著)。
高级统计师评审程序
高级统计师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参加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方可取得高级统计师资格。正高级统计师一般采取评审方式。评审程序一般应当包括考核、答辩、评议等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1.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携带个人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业绩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
2. 考核
考核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内容涵盖统计学、数理统计、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知识。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3. 答辩
通过笔试和面试的申请人需要进行答辩,答辩内容通常包括个人职业发展规划、专业技能掌握情况等方面。答辩过程需要展示个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4. 评议
评议环节一般由专业评审委员会或者主管部门组织,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考核成绩和答辩表现进行评议,并最终确定是否通过评审。
总之,高级统计师是统计专业人员中的高级职称,需要通过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取得资格。评审条件包括主持完成统计业务工作项目、取得统计工作业绩成果和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及应用价值的统计或者相近专业研究成果等方面。评审程序一般包括考核、答辩和评议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