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 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3.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二、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除基本要求外,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具备硕士学位并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具备博士学位。
四、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具备硕士学位并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符合其他专业资格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