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报名参加银行业初级职业资格考试: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学位。
免考科目规定
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考初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
2013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助理经济师(金融专业)职务的;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金融专业)证书的;
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
报名人员均须确认并承诺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填报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所填信息若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有权取消其当次考试资格和所有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