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规定依据考生类型的不同分为三种情况,参加四科考试的考生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参加两科考试的考生成绩有效期为一年,参加增项考试的考生不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具体说明请见下文。
(1)一级建造师成绩执行滚动管理,参加四个考试科目的人员只能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完成全部科目考试。可以一年考完四科,也可以在两年内考完四科。假如没有在两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则已取得的成绩会被作废。
(2)一级建造师免考后需要一年内完成考试,拥有免考资格后,要求考生需在一年之内完成剩余科目的考核,考核不达标的情况下,无法拥有一级建造师的职业资格证书。
(3)增项考试不执行成绩滚动管理,考生只能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
一建建设工程经济总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总分130分,合格分数为78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总分130分,合格分数为78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总分160,合格分数为96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形式,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组织并实施的,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
一级建造师不同地区考试通过率是不一样的。尽管一级建造师全国的考试内容是一样的,但由于每个省份报名人数、合格人数存在差异,所以每个省份的考试通过率都是不一样的。一般单科通过率在10%-15%,4门课程的综合通过率在3%-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