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流程:
一级建造师在注册失效后,需要重新进行注册。以下是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的流程:
1. 准备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一份《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有效的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及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等。
2. 初审
申请人将材料提交给所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初审,主要是核对各项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会填写初审意见。
3. 建设部审批
初审意见被发送到建设部,建设部会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审核通过后会作出书面决定,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一般为15个工作日,如果没有异议,则会准予重新注册。
4. 签发证书
申请人在收到重新注册的书面决定后,需要联系所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领取一级建造师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在重新注册之前,申请人需要确认自己的继续教育是否过期,并且新单位是否愿意接受其重新注册。同时,申请人也需要考虑到人才原单位那里是否需要提供社保证明。
总结:
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需要注意准备材料,进行初审,由建设部审批并公示结果,最后领取证书。此外,申请人在重新注册之前应当确认自己的继续教育是否过期,并且新单位是否愿意接受其重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