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按照考试满分60%划定分数线,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即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门考试科目的合格标准为84分。
贵州省中级经济师考试各个科目的合格线定为75分。重庆市中级经济师对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划定的合格线是在国家合格线的基础上,降低3分(即81分)。
省内“自控线”比国家合格分数线要低,但其有效范围只是在省内可用,适用范围比较局限!并且,如贵州省内自划合格分数线后,省内合格成绩不实行周期滚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