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中级经济考试分2天,上、下午共4个批次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规则
1、自考试开始前30分钟起,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进入本科目考试所指定考场,按座位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置在座位右上角。
2、每科目开始5分钟后,迟到的应试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各科目考试时长(最长作答时间)为1.5小时。
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初级、中级经济考试各科目考试考场封闭至考试结束前15分钟,即每个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
4、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须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可携带的用品只限于铅笔。
5、应试人员须按照考试系统提示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不得关闭电源或作出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
6、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系统的提示登录系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并点击“我已阅读”按钮。考试开始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行计时,应试人员作答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
7、应试人员须在考场内保持安静;独立进行作答,不得与其他应试人员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遇到无法登录、系统故障等异常情况时可举手询问,不得自行处置。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应试人员可申请补考。
8、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使用考试设备,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9、应试人员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10、应试人员交卷后,须确认界面提示“交卷成功”,方可离开考场;若界面提示“交卷失败”,须及时联系监考人员。
11、应试人员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12、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