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惠州大亚湾开发区,晋升中级职称可一次性奖励5000元,中级经济师考试属于中级职称考试,考到证书后即为中级职称,有被单位聘任为中级职称的资格。关于惠州大亚湾开发区中级职称补贴公告如下:
关于2023年度受理人才学历层次、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晋升奖励申报的通知发布
区属有关单位、各企业:
根据大亚湾开发区关于高质量打造人才聚集新高地建设的“1+N”人才政策体系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才学历层次晋升
(一)申请条件(须同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晋升学历层次至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的人才。
2.在我区注册登记的企业、非财政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且其工作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应在我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我区纳税与缴纳社会保险。
3.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晋升对应学历后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
4.学历证书取得时间需在2022年度5月以后,并须能在学信网站查询。
(二)奖励标准
1.晋升至博士研究生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2.晋升至硕士研究生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二、专业技术职称晋升
(一)申请条件(须同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首次晋升中级职称、副高级职称或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2.在我区注册登记的企业、非财政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
3.经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或上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申报并获得2022年度5月以后年度中级、高级职称(含正高级、副高级)的人员。
(二)专业技术职称奖励标准
1.首次晋升正高级职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2.首次晋升副高级职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3.首次晋升中级职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
三、技能等级晋升
(一)申请条件(须同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在我区注册登记的企业、非财政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且其工作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应在我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我区纳税与缴纳社会保险。
2.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晋升对应技能等级后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
3.2022年度5月以后首次晋升高级技师、技师或高级工。
(二)奖励标准
1.首次晋升高级技师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2.首次晋升技师的,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
3.首次晋升高级工的,给予一次性奖励0.3万元。
三、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至2024年1月31日。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发出当年受理申请的通知后,符合条件的人才将申请材料交至所在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初审,初审后交至大亚湾区政务服务中心(石化大道中科技路1号)。其中博士、正高级职称人才的申请资料请报送至一楼人才绿色通道服务窗口;其他人才申请资料报送至一楼自然人厅综合服务窗口。
(二)审核。收取材料后由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人力资源与培训组审核(其中博士、正高级职称人才申请资料由区党工委人才办审核)。
(三)公示。审核通过后,由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区党工委人才办、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确认最终发放名单,并将奖励发放至申请人。
五、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所发放补贴属于偶然所得,应按偶然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申请人获得补贴后,应按相关政策主动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领补贴: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2.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行、职业操守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或存在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
3.违反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的。
4.因个人原因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其他不应当享受本补助政策的情形 。
(三)所有汇总表电子版资料同步发送至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人力资源与培训组工作邮箱:dywpxjyk@dayawan.gov.cn,邮件名及附件以企业全称命名。
(四)联系方式:
1.晋升为博士、正高的请联系:
区党工委人才办 0752-5562112
人才绿色通道服务窗口苏赛辉 0752-5568065
2.其他请联系: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0752-5568523
自然人厅综合窗口 0752-5568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