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4年中级会计报名条件已公布,除基本条件外报考人员还需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规定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本通知所述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取得函授、自考等成人类非全日制后续学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6日。
2.本通知所述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但不包括其全日制学历在校学习和实习时间,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研究生(提供就业社保证明),学习期间计算工作年限。非在职人员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
二、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需完成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规定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在报名时,系统将与我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的继续教育记录进行比对。大学专科学历,自从事会计工作次年起至少需完成4个年度继续教育;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自从事会计工作次年起至少需完成3个年度继续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自从事会计工作次年起至少需完成1个年度继续教育。
报名考试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学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均不在我省范围内的,不能在我省报名、考试。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