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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真题第二批:主观题考点

2023-09-11 11:52  ·   李晓倩  ·   来源:天穆网
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第一、二批已结束,经济法真题考点已公布,考完的小伙伴赶紧来看看中级经济法考点涉及到哪些,本文分享的是第二批经济法主观题考点。预祝广大考生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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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级经济法主观题真题考点9月10日下午场

四、简答题

1、公司法简答题

(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234567共7人组成懂事会成员,1是董事长,2是副董事长,召开董事会,1生病不能主持会议,2主持会议(问, 2主持会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考点] (符合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2)然后2主持,345参加,67未参加,分别委托45表决(问出席人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考点] (符合规定) (1)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2)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公司全体董事共7名, 3名董事亲自出席、2名董事出具委托书委托其他董事出席)

(3)董事会表决事项是解聘负责审计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246同意,37不同意,5弃权(问是否通过决议)

[考点] (不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本题为3/7)

2、物权法简答题

(1)甲出借100万给乙,约定到期后还款本金110万,乙用山水画质押(问合同约定乙不还款时,甲公司直接取得质押物,该约定是否有效)

[考点] (约定无效)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2) 1月10签质押合同,2月20日交付山水画(问质权多久成立)

[考点] (2月20日成立)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3)后乙不还款,山水画评估105万,甲就该山水画折价105偿还欠款,乙同意,随后甲继续找乙还剩下的5万(问甲找Z要这5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考点] (符合规定)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3、合同法简答题

(1) 1月1日,甲和乙签签订购买电脑的合同,总金额50万,约定定金20 (问定金是否合法)

[考点] (不合法) 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2)合同约定3.20日前乙交货,甲在收到电脑后15日内付款,3.16日,甲不需要电脑了将该债权转移给丙并通知乙,乙不同意(问甲该转让债权行为对乙是否有效)

[考点] (对乙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后面乙给甲交货,甲就是不要货,乙无奈把电脑运输给了丙,因此增加履行费用800元,乙找甲要800,甲不同意(问乙找甲要这800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考点] (符合规定)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甲)负担。

五、综合题

1、张某跟汽车销售公司签约,买小汽车,双方签订合同,汽车20万,约定首付款10万,剩余款项每个月第一天支付0.2万,汽车公司保留所有权。张某付完首付款,找保险公司投保。已经提交了投保单,保险公司接受了保险费和车船税。正式保险合同还没有。小车刚开出门就刮了,张某想让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未生效拒绝。

[考点]保险人接受了投保人提交的投保单并收取了保险费,尚未作出是否承保的意思表示,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 (1) 符合承保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不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但应当退还已经收取的保险费。

2、张某将小汽车出租给第三人李某上下班通勤,小汽车已经交给李某了。张某找丙合伙企业借5万,王某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丙公司与张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同时用小汽车签订了抵押合同。事后丙合伙企业得知张某先把小车出租给了李某,以抵押合同为由让张某找李某要回车,李某不干。

[考点]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3、张某还不起5万了,丙公司其他合伙人陈某以合伙企业约定5万元及以上的事务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行。主张借款合同无效。张某觉得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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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结束的考生迫切想要知道什么时候可以知道分数,考生可以阅读以下内容:

2023年中级会计成绩查询时间:

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2023年中级会计合格分数线: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2023年中级会计成绩有效期: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