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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答案及真题考点汇总-9.9第三批

2024-09-10 09:45  ·   肖亚芳  ·   来源:天穆网
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全部结束,本文为大家分享2024年9月9日第三批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答案及真题考点汇总,帮助考生了解考试内容,并核对答案预估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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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答案-9.9第三批

单选题

1、根据保险法律制度规定,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限为()。

A.20年

B.5年

C.3年

D.2年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知识点】保险合同的履行

2、甲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法定公积金为80万元。甲公司可以将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最大限额为()。

A.40万元

B.45万元

C.50万元

D.55万元

【正确答案】D

【知识点】公司财务、会计

【答案解析】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100x25%=25(万元),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80-25=55(万元)。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书面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合同的法律行为是()。

A.单方法律行为

B.无偿法律行为

C.从法律行为

D.要式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要式法律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或当事人明确约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如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知识点】法律行为的分类

4、赵某对P省Q市税务局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主体中,可以受理该行政复议的管辖机构是()。

A.P省人民政府

B.P省税务局

C.Q市人民政府

D.Q市税务局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对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知识点】行政复议管辖

5、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政府采购邀请招标方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采购人应当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进行选择

B.采购人应当向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书

C.采购人应当选择5位以上供应商

D.采购人应当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供应商

【正确答案】C

【知识点】政府采购方式

【答案解析】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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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真题考点汇总-9.9第三批

简答题——普通合伙企业

1、合伙人内部转让财产合伙人不同意

【答】不同意没用。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2、合伙人外部转让财产,合伙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没成功,支付条件不同,一个立刻付一个1个月内付

【答】符合规定。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另有约定的除外。

3、合伙人外部转让财产,未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无约定

【答】不符合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简答题——抵押合同

用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N建筑物是之前就有的,签完抵押合同,又新建L建筑。

1、L把N建筑物一并处分,算不算抵押财产,好像;

【答】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2、好像是主张把L建筑物一并处分,L算不算抵押财产,

【答】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

3、好像是把工业用地和N建筑物和L建筑物一并处分

【答】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

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简答题—纸质商业汇票

2024年2月8日,甲公司为支付所欠公司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50万元的纸质商业汇票,到期日为2024年8月1日,P银行承兑。

3月10日,乙公司为支付装修工程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背书时注明“装修工程验收合格后票据转让生效”。后工程严重质量问题未通过验收。

4月10日,丙公司为支付房租,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5月10日,丁为支付服务费背书给戊,未记载戊的名称

8月8日,戊向P提示付款,P以自行补记无效为由拒绝。戊向乙丙丁追索,被拒绝

丙的理由是记载了不得转让乙的理由是装修工程未通过验收

1、被背书人补记名称银行拒绝付款

【答】拒付不符合规定。被背书人名称可以补记,持票人记载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后面拒绝承担责任

【答】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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