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要求
根据《安全生产法》,需要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单位包括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这些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具体来说,如果一个建筑施工企业有500名员工,其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50人,那么该企业应至少配备8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如果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也至少要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对于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单位来说,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而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则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以提供更好的服务。
以上规定旨在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