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或提供安全生产专业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该职业资格被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并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根据级别的不同,注册安全工程师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其中初级也称为助理安全工程师。
初级和中级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一般应按照专业类别考试。初级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实务》两个科目。中级考试则由国家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四个科目。初、中级考试均为笔试,不是上机考试。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职业资格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合格证书终身有效。
自2004年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已经开始考试,并且至今为止,全国取得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仅有27万人,其中经注册执业的仅有16.9万人(网络数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