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我国规定了企业需要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要求。根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数来确定配备人数,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如果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至少需要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于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至少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企业需要严格按照这些规定和要求进行人员配备,以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