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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免考科目及相关规定

2023-05-17 12:13  ·   杨曼  ·   来源:天穆网
本文介绍了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有关免考科目的三条规定,以及对应的考试合格证明的颁发。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2、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3、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因此,如果符合上述条件,有高级工程师证的人员只需要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2个科目即可。同时,对于已经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果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也可以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的考试合格证明。以上规定旨在优化考试流程,提高考试效率,同时确保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专业能力和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