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合格、经注册后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或提供安全生产专业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家设置了初、中、高三个级别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准入类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又称为助理安全工程师,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一般应按照专业类别考试。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实务》2个科目。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是终身有效的,初始注册的有效期限一般为5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安全生产专业实务》4个科目。初级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不是上机考试,是笔试。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用印,在全国范围有效,并且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合格证书终身有效。注册有效期一般是5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评价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目前初、中、高三个级别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在国家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和提供安全生产专业服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