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置要求根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数来确定。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例如,对于一个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如果员工总数为500人,其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50人,那么根据15%的比例,该企业至少需要配备8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除了上述规定,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也有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要求。根据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单位至少需要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而对于没有明确从业人员数量的单位,也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另外,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也有自己的配置要求。根据规定,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总而言之,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置要求根据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数和类型来确定。不同类型单位的配置比例和人数要求也有所不同。这些配置要求旨在提高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