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安师注册是指申请人通过一系列流程,获得注安师资格,并取得相应的执业证和执业印章。以下是注安师注册的具体流程: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聘用单位同意后,由本人或聘用单位将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级、部门注册机构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认可的中央企业总公司。
(二)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受理申请材料后,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申请注册人员汇总表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安全监管总局。有关中央企业对本企业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将申请注册人员汇总表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安全监管总局。
(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自收到初审材料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作出书面决定。准予注册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公众媒体上予以公告,颁发执业证和执业印章;不予注册的,书面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
在选择注册单位时,应根据聘用单位的具体情况和个人所从事的业务,参照顺序判断选择哪一类初审机构。首先,如果属于其他部委管理的,应选择相应的部委注册机构。其次,如果属于中央企业集团的,可选择该集团下的注册机构。再次,如果属于应急管理部直属事业单位的,可选择应急管理部。最后,如果不属于以上情况,一般应选择相应的省级初审机构。例如,煤矿安全类应选择省煤监初审机构(如果有)。
通过以上流程,申请人可以成功完成注安师的注册,并获得相应的资格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