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安证的注册流程分为三个步骤。首先,申请人需要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并经聘用单位同意后,将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级、部门注册机构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认可的中央企业总公司。其次,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受理申请材料后,会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注册机构会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然后,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注册机构将初审意见、申请注册人员汇总表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最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收到初审材料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作出书面决定。如果决定准予注册,将在10个工作日内在公众媒体上公告,并颁发执业证和执业印章。如果决定不予注册,将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人可以选择相应的初审机构,如其他部委管理的、中央企业集团的、应急管理部直属事业单位的或省级初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