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安全工程师注册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中级安全工程师注册申请,并经聘用单位同意后,由申请人或聘用单位将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级、部门注册机构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认可的中央企业总公司。
二、材料报送注册机构
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受理申请材料后,将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注册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然后,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注册机构将初审意见、申请注册人员汇总表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央企业对本企业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将申请注册人员汇总表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三、复审和注册结果公告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收到初审材料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作出书面决定。如果通过注册,将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公众媒体上予以公告,并颁发执业证和执业印章。如果不通过注册,将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根据聘用单位的具体情况和个人所从事的业务,申请人可选择相应的初审机构进行注册申请。如果属于其他部委管理的,应选择相应的部委初审机构;如果属于中央企业集团的,可选择该集团下的企业进行注册申请;如果属于应急管理部直属事业单位的,可选择应急管理部进行注册申请;如果以上情况都不符合,一般应选择省级初审机构进行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