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具体情况如下: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合格分数是60分(满分100分)。
《安全生产管理》合格分数是60分(满分100分)。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合格分数是60分(满分100分)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合格分数是60分(满分100分)。
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一定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考1个科目的考生一定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免考2个科目的考生一定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方可获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以上规定,中级安全工程师成绩滚动管理的周期为4年。在这个周期内,考生需要在连续的几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的科目,才能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总之,中级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成绩滚动管理周期为4年,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相应的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