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有四个科目,分别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则是根据不同的专业类别进行划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等。考试形式为客观题。
安全生产管理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安全生产管理理论和方法的了解和应用能力,包括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等方面的知识。考试形式为客观题。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安全生产技术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的掌握程度,包括安全生产设备与装置、安全生产工艺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等方面的知识。考试形式为客观题。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根据不同的专业类别进行划分,包括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七个专业。该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在具体行业领域中的实际操作和问题解决能力。考试形式为主客观题。
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需要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一个科目的人员需要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免试两个科目的人员需要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