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以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此外,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也可以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时,可以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将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可用于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