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符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免试部分科目。具体条件如下:
1、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2、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3、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根据以上规定,有高级工程师证的人员只需要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2个科目即可。其他情况下,根据具体条件进行相应的免试科目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