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简称自考,全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考试参加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部分地区分小自考和大自考,实际上国家并没有大自考和小自考之分。
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考生主要包括2种学习方法,一是在高等院校举办的助学点学习或进入本校进行全日制学习(学生采用此学习方法称为应用型考生),二是在社会举办的助学单位学习或自学(用此学习方式的学生称为社会型考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社会型考生占76%,应用型考生占24%。
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选择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与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主考学校应设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事机构。依据任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所需要编制加入学校总编制数之内,由学校主管部门解决。全国考委、省考委、地市考委、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责任在《条例》中都有明确规定。
大自考和小自考的学习形式、学籍管理、考试时间和命题方式等都是不同的,具体是
(1)学习形式不同
社会普通自考主要是考生自学,也可选择助学单位辅助学习;全日制自考一般要在经过省考委评审通过的高等院校报读相关专业,学习时间地点相对集中。
(2)学籍管理不同
社会普通自考生只要在县区自考办报名即取得考籍,全日制考生则在报考院校报名后,学籍档案在省教委备案。
(3)考试时间不同
自考是由省考办在每一年的1、4、7、10月组织四次考试,可重复报考,无合格时间限制;全日制自考在每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的人员可参加补考。
(4)考试及命题方式不同
社会普通自考由全国考委和省自考委联合出题制卷;全日制自考科目设置分成统考课程和校考课程两类,统考课程由自考委组织命题和考试,校考课程由学校命题考试。
(5)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同
社会普通自考报考费用全省统一;全日制自考收费根据主办院校专业设置及开办情况按相关标准进行收费,由于要占用学校教学资源,费用一般比社会自考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