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制度规定》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满足以下要求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者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在药学或者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者硕士学位,在药学或者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者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报考条件很重要,大家一定要仔细检查自己是否具备考试资格。
符合免考部分科目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
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个考试科目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前取得。
执业药师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能够自行选择要不要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进行办理。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进行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需要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就不再索要相关的证明,依据承诺为报考人员进行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没有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是不能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进行办理相关事项的,报考人员需要按照报名地区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在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若是考生因照片显示不全、照片拍摄时间过久等原因需更换照片的话,请咨询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寻找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