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制度规定》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是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是学士学位,在药学或是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是硕士学位,在药学或是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的学历或是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是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相应的增加1年。
报考条件很重要,大家一定要仔细检查自己是否具备考试资格。
什么是执业药师的免考政策?依据《考试办法》第四条,满足《制度规定》报考条件,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需要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门学科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需要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门学科的考试。
执业药师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结束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名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之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名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名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多于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需要备好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白底电子照片、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工作证明、学历证明等,具体以各个省份的规定为准,考生需要做充分的准备。
在执业药师考试报名的时候,其他基础信息填错时,未缴费的考生,可以自行修改。已缴费的考生,在报考期间,将有误的报名表打印并在对应位置标注修改,联系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将在一个工作日之内修改完成,考生自行上系统查看修改结果,若修改未成功请及时拨打当地业务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