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制度规定》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备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是中药学岗位的工作时长满4年;
2、具备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是学士学位,在药学或是中药学岗位的工作时长满2年;
3、具备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是硕士学位,在药学或是中药学岗位的工作时长满1年;
4、具备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具备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对应的学历或是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是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相对应的增加1年。
报考条件很重要,大家一定要仔细检查自己是否具备考试资格。
执业药师专业岗位工作时长计算结束日期是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时长。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算做专业岗位工作时长。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名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时长。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之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名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名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时长。超出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时长,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时长可累计。
执业药师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能够自行选择要不要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需要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就不再索要相关的证明,依据承诺为报考人员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没有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是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报考人员需要按照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在执业药师考试报名的时候,其他基础信息填写错误时,未交费的考生,可自行修改。已交费的考生,在报名期间,将错误的报名表打印并在对应位置标注修改,联系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将在一个工作日之内修改完成,考生自行上系统查看修改结果,如果修改未成功请尽快拨打当地业务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