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免考部分科目要求的考生,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
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需要于报考截止日期之前取得。
执业药师免试的考试科目主要是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获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能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门科目的考试。
获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能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门科目的考试。
执业药师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能够自行选择要不要采用告知承诺制的形式进行办理。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的形式进行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需要以电子的形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会再索要相关证明,依据承诺为报考人员进行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没有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形式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形式进行办理相关事项的,报考人员需要根据报名所在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考生可以通过登录页面的找回执业药师考试报名的用户名或密码功能,通过预留问题找回或短信验证码找回。如果遗忘预留问题答案或手机号码已更换,请联系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