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免考部分科目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
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个科目的条件。高级职称需要于报名截止日期以前取得。
执业药师免试的科目主要有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以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需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门科目的考试。
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以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需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门科目的考试。
执业药师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能够自行选择要不要采用告知承诺制的形式来办理。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的形式来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需要以电子的形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相关证明,依据承诺为报考人员来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没有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形式或是不能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形式来办理相关事项的,报考人员需要按照报名地区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来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身份证号码显示已经存在是执业药师考试报考时常见问题之一。如果提示身份证号码已注册,请确认是否已注册,可通过找回用户名或密码功能进行查询,如果没有信息能够继续注册。如果查询到注册信息,忘记密码问题或电话号码已更换,需要找回密码的,请咨询报考地考试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