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免试部分考试科目要求的考生,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
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门考试科目的条件。高级职称应当于报考结束的时间之前取得。
执业药师免试的科目主要是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获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去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门科目的考试。
获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去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门科目的考试。
执业药师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能够自行选择要不要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来办理。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来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需要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相关的证明,依据承诺为报考人员来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没有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能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来办理相关事项的,报考人员需要按照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来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若是显示手机号已注册,可以采取以下操作:
1、如果提示手机号码已经注册,更换其他的手机号码再进行注册。
2、如果确认该手机为本人手机,联系所在省考试组织机构,解绑已经注册的手机,然后再进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