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制度规定》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与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都允许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需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需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需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需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报考条件很重要,大家一定要认真检查自己是否具备考试资格。
哪些为执业药师的免考政策?根据《考试办法》第四条,符合《制度规定》报考要求,遵从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执业药师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结束日期是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以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到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出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需准备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白底电子照片、有效期之内的身份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工作证明、学历证明等,具体以各个省份的要求为准,大家需做充分的准备。
在报名执业药师时,考生的报考科目、级别、专业信息存在错误时,未交费的考生,可自行修改;已交费的考生,在报名期间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代办人带双方(考生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当地市人事考试院现场进行办理退费手续,删除之后重新报名、重新交费。报名费将在报名截止之后按照原来的支付路径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