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证书是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发放的,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是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来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相关事宜。
执业药师证书的领取流程:
1、当地执业药师证书领取通知公布后,选择合适的领证方法;
2、根据通知要求及领证方法,准备好领证所需资料;
3、携带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证书,选择邮寄领取证书的考生注意收取快递。
在领取执业药师证书时,需要准备好领取材料,防止影响正常的领取。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分为电子证书领取以及纸质证书领取。电子证书领取方式为自行打印,纸质证书领取方式包括邮寄领取以及现场领取,现场领取又分为本人领取、其他人(单位)代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中确定省级药监部门为执业药师注册的实施机关。《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中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以及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执业药师证书注册办理的步骤包括:申请人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机构受理-审查申请资料-复审申请-许可决定签发注册证书-送达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