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证书是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来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相关事宜。
执业药师证书的领取流程:
1、当地执业药师证书领取通知公布后,选择合适的领证方式;
2、根据通知要求及领证方式,准备好领证所需材料;
3、带好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去指定地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证书,选择邮寄领取证书的注意收取快递。
在领取执业药师证书时,需要准备好领取材料,以防影响正常的领取。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包括电子证书领取及纸质证书领取。电子证书领取方式为自己打印,纸质证书领取方式包括邮寄领取及现场领取,现场领取又包括本人领取、其他人(单位)代为领取。
申请人员能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官网地址:https://zwfw.nmpa.gov.cn/web/index),点击标题栏里的其他,点击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在线办理选项,进行注册。
执业药师注册的设定依据主要是: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对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第355项,执业药师注册。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第950项,执业药师注册。
3.《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第十一条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监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4.《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第四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近些年来国家对执业药师更加重视,执业药师从业人员都需要进行信息注册,以便统一管理及政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