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顺序进行相应的体检项目的检查,切勿迟到或自行改变路线。
2. 考生应诚信参检,自觉遵守规定,服从管理。不得隐瞒病史,不得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体检,不得交换、调换化验样本。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体检资格或宣布体检结果无效等处理。
3. 考生应主动配合医生进行检查,如实提供病史。如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涂改资料等行为,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4. 考生应尊重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秩序,不得大声喧哗、吸烟、随地吐痰等。如有问题,应通过工作人员进行沟通。
5. 在等待进行某些检查项目时,请保持安静,不要随意离开现场。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并得到处理。
6. 考生应按照要求进行各项检查,配合医生进行操作。在检查过程中如有不适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医生并积极配合处理。
7. 对于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的考生(如B超、心电图、X光等),应按照医生的要求进行准备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