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并没有取消,只是改为各省自行组织考试。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属于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等级的第一级别,也称为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取得高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工作满4年,可以申报副高级职称。
考试形式一般是闭卷机考,个别地区可能采用纸笔作答,具体安排需要参考各省的规定。考试大纲包括人力资源规划、人员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劳动关系管理六个章节。考试教材方面,继续使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第四版教材。
各省会根据自身情况安排考试时间,一般从每年的3月开始。考试科目共分为三科,包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评审。题型和题量方面,理论知识科目为选择题,专业技能科目为简答题、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而综合评审科目则有多种考试形式。
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的内容主要涉及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知识、实际应用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中,理论知识科目主要测试考生对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专业技能科目主要测试考生在实际工作中应用人力资源管理知识和技能的能力;综合评审科目主要测试考生对人力资源管理实践问题的解决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
考试流程方面,考生需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代理机构报名,并通过审核后缴纳考试费用。考试结束后,会在3-4个月内通知考试结果并发放证书。
综上所述,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并没有取消,只是改为各省自行组织考试。考生可以根据各省的考试公告和相关教材进行备考,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