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 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4.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 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高级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 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在报名期间向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申请使用专用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