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不同科目合格标准按照试卷总分60%划定分数线,不同科目试卷总分均定为140分。即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门考试科目的合格标准定为84分。
省内“自设线”比国家成绩合格线要低,但它的有效范围只是在省内可用,适用范围比较局限!并且,如贵州省内自划成绩合格线之后,省内合格成绩不实行周期滚动管理。
贵州省中级经济师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线设为75分。重庆中级经济师对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人员设定的成绩合格线是在国家成绩合格线的基础上,降低3分(即8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