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考试各科合格标准根据考试总分60%划线,各科试卷总分均定为140分。即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门考试科目的合格标准定为84分。
贵州省中级经济师考试各个科目的合格分数线为75分。重庆市中级经济师针对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人员设定的合格分数线是基于国家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降低3分(即81分)。
省内“自控线”比国家合格分数线要低,但它的有效范围只规定在省内可用,适用范围比较小!而且,如贵州省内自划合格分数线之后,省内合格成绩不实行周期滚动管理。